近日,《國務院關于規范中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發布,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規定》旨在規范中介機構(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行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規定》要求中介機構在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時,應遵循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獨立客觀的原則。要配備具有相應專業能力和資質的從業人員,建立有效的利益沖突審查等風險控制制度;不得有配合公司實施財務造假、欺詐發行、違規信息披露等違法違規行為,不得協助不符合法定條件和要求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規定》強調會計師事務所執行審計業務時,可以按照工作進度分階段收取服務費用,但收費與否以及收費多少不得以審計結果或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作為條件。《規定》還明確了會計師事務所有關收費方面的禁止性規定。《規定》的要求有助于確保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從業人員從實質和形式上保持獨立,避免因自身利益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
中注協提示,會計師事務所在執行審計業務時,應當嚴格遵守執業準則規則,恪守獨立性原則,規范執業。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審計的靈魂,是會計師事務所客觀公正執業的前提,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以下簡稱職業道德守則)及新發布的《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性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審計和審閱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以下簡稱獨立性準則)等相關職業道德規范保持獨立性,審慎執業。
會計師事務所要高度重視,認真對照《規定》以及獨立性準則、職業道德守則的相關要求,強化職業道德遵循,確保從業人員都能準確理解并嚴格遵守相關要求;建立科學合理的收費標準體系,明確收費依據,完善工時管理體系,確保審計收費應能夠支持高質量的審計工作;在與客戶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約定業務約定書相關條款,確保業務約定書的條款尤其是審計收費條款明確清晰,合法合規;加強對本所執業行為和收費情況的監控,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必要時應向監管機構報告重大事項。
會計師事務所應以貫徹落實《規定》為契機,加強事務所質量管理和風險防范,聚焦提升審計質量,守住誠信操守底線,筑牢法律法規紅線,進一步提升專業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切實履行執業監督職責,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