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A公司的王老板和稅務人員小徐發生了以下對話:
小徐:你好,系統中顯示貴公司自成立以來未有納稅申報記錄,是有什么原因嗎?
王老板:我們公司還處于發展的初期階段,之前一直處于籌備階段,未投產經營,最近才有點生意,也沒產生應納稅款,就沒有辦理納稅申報。
初創企業不需要繳稅,是否需要納稅申報?
第一步:癥狀分析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數據顯示,2023年我國新設經營主體3273萬戶,同比增長12.6%,其中新設企業1002.9萬戶,增長15.6%,新設個體工商戶2258.2萬戶,增長11.4%,初創企業日益成為重要的納稅群體,但部分初創企業存在不用繳稅就不需要納稅申報的錯誤認知。
A公司就是一家初創企業,在創業初期處于籌備階段未投產經營,而且投產后由于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也未產生應納稅款,所以就一直未進行納稅申報。
病因確定:經稅務機關判斷,A企業一直未進行納稅申報不符合規定。
第二步:診斷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納稅人在納稅期內沒有應納稅款的,也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第三步:處方建議
新辦企業應當及時辦理相關稅費的認定,并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初創企業不用繳稅不等于不用申報,初創企業即使未產生應納稅款,也應該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初創企業未產生應納稅款,可能是企業處于籌建期未投產或者經營,未發生應納稅行為,也可能是由于企業享受了稅收優惠政策或者其他原因,未產生應納稅款。例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以一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免征增值稅。初創企業不論是因為前期未發生納稅行為,還是因為享受稅收優惠未產生應納稅款,都應按照稅法規定進行納稅申報。
特別提醒:企業自成立起應當準確填寫申報表,尤其是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例如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的銷售額等項目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或者“未達起征點銷售額”相關欄次,如果沒有其他免稅項目,則無需填報《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納稅申報應當如實反映企業的自身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這對于稅務機關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稅務管理以及為企業提供納稅服務都非常重要。如果企業未按規定進行申報且未按稅務機關要求及時改正、補充申報,可能會面臨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并影響納稅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