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健全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重要舉措,推進國務院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落實落細,財政部、稅務總局日前發布的《關于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4號,以下簡稱公告)明確,自2022年1月1日起,對個人養老金實施遞延納稅優惠政策。一起了解下吧↓
自2022年1月1日起,對個人養老金實施遞延納稅優惠政策。
對應環節 | 優惠內容 |
繳費 | 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 |
投資 | 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
領取 | 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繳納的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
商業銀行有關分支機構應及時對在該行開立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進行全員全額明細申報,保證信息真實準確。
延伸閱讀
11月18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首批個人養老金投資基金產品和銷售機構名錄,包含40家基金管理人的129只養老目標基金以及37家基金銷售機構。
未來,個人養老金參與人可以通過專屬賬戶購買這些產品,并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基金管理費和托管費優惠。
首批個人養老金投資基金產品發布意味著未來個人養老金賬戶具體可投的公募基金產品已經清晰。
證監會介紹,個人養老金制度處在試行階段,本次名單優先納入的是符合條件的養老目標基金。后續將及時總結經驗,適時逐步納入適合個人養老金長期投資需求的其他基金。
當前,投資者較為關注可以通過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購買哪些個人養老金產品,以及繳費額度。
根據《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參加人可以通過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購買個人養老儲蓄、個人養老金理財產品、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個人養老金公募基金產品等個人養老金產品。其中,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商業銀行所發行的儲蓄存款(包括特定養老儲蓄,不包括其他特定目的儲蓄)均可納入購買范圍。
為滿足個人養老金制度的特殊需要,《暫行辦法》規定,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為特殊專用賬戶,參照個人人民幣結算賬戶項下Ⅱ類戶管理,并就與Ⅱ類戶區別事項進行了例外規定。達到國家規定的領取條件前,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封閉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