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以下簡稱“《公告》”)
【主要內容】對《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表單》《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捐贈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70)、《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2)、《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后所得明細表》(A108010)的表單樣式及填報說明進行修訂。其中,《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調整為《貸款損失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的填報說明進行修訂。
【實操提醒】此次納稅申報表的修訂,與財政部、稅務總局2020年出臺的一系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密切相關,包括: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政策,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政策,促進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支持(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發展等政策。適用相關優惠政策的企業,需關注納稅申報表的變化,并對應具體業務準確填報申報表。
需要提醒的是,《公告》適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今后如出臺新政策,按照新政策相關規定填報。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相關規則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不追溯調整。納稅人調整以前年度涉稅事項的,按照相應年度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相關規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