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常委、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 張連起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應有之義,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客觀要求。應堅持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守正創新、先立后破,系統集成、協同配合,增強改革的前瞻性、針對性、有效性。
財稅體制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落一子而滿盤活。應重點統籌好以下關系。一是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稅制改革應注意處理好“取”與“予”,既要防止稅負過重,竭澤而漁,又要避免稅負過低,政府調控和公共服務保障乏力,讓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場無形的手“緊密握手”。二是中央與地方的關系。應從轉移支付、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兩方面精準發力,解決好“怎樣給地方找收入”這一重點問題。三是效率與公平的問題。沒有公平的效率不可持久,應通過加大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和精準性,促進規則公平、機會公平、結果公平。四是長遠與當前的關系。財稅體制改革應明確優先序,把握時度效,做到遠近結合。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研究同新業態相適應的稅收制度”,應對數字經濟對稅收制度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構建適應數字經濟發展的稅收制度,是下一階段的重點任務之一。我國財稅部門經過多年探索,針對部分數字經濟業態推出一些支持政策,如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免征增值稅、消費稅,為新業態企業提供普惠性的優惠政策和權益保障。然而新業態發展也給現行稅制帶來一些新挑戰,如部分新業態跨區域、跨境經營特征突出,對稅收管轄權界定、來源地判斷等提出更高要求。稅收應更好地支持和引導新業態的發展,努力實現線上線下稅負公平。
個人所得稅改革廣受關注,建議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生活成本變化,適時調整扣除項目和標準,降低中低收入群體稅收負擔,尤其是以勞動性所得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中等收入群體的稅收負擔;強化對高收入、高凈值群體的監管,進一步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促進作用等。
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當前改革著力點是推進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并穩步下劃地方,但要統籌考慮稅收征管能力等因素,分品目、分步驟穩妥實施。消費稅改革將直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緩解地方收支平衡壓力,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鼓勵地方政府更大力度促消費,進而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驅動力。同時,有助于擴大地方稅收管理權限,激發地方政府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