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學博
增值稅法的頒布,標志著我國第一大稅種被納入法律體系中,有利于增強稅制確定性,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成果。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茖W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是其中的重要環節。按照改革決策部署,應強化制度建設這條主線,推進財稅制度法治化,更加注重系統集成和法治思維,以問題為導向,兼顧效率最優和公平正義,處理好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之間的關系,構建與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財稅法律制度,以確保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更好地厘定,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地結合,中央和地方的權責更好地劃分。
進一步健全預算法律制度。預算是現代國家權力的核心地帶。預算法的實施,有助于實現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的目標。應進一步落實預算法和預算法實施條例中的全口徑預算要求,把依托行政權力、政府信用、國有資源資產獲得的收入全部納入政府預算管理,提升預算對落實黨和國家政策的保障能力。強化對預算編制和財政政策的宏觀指導,健全支出標準體系,深化零基預算改革,加強財政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調節。強化中長期預算對年度預算的約束、中長期預算與國家發展規劃的銜接,探索中長期預算法律位階的設定問題。統一預算分配權,提高預算管理統一性、規范性。深化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強化評價結果運用。完善預算公開制度,完善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同時,應按照統籌發展和安全的要求,建立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加快地方融資平臺改革轉型,持續規范融資管理,禁止各種變相舉債行為,推動形成政府和企業界限清晰、責任明確、風險可控的科學管理機制。
完善稅收法律制度體系。完善的稅收法律制度體系是建設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基礎制度。一是應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規范稅收優惠政策,完善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支持機制。近日增值稅法的頒布,體現了稅收法定原則的進一步落實,目前已經有14個稅種上升為法律。增值稅法將我國第一大稅種納入法律體系,將增強增值稅制度的確定性,有利于穩定預期、提振信心,從這個角度看,增值稅法的頒布也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成果。增值稅法規定統一的稅率和征稅方式,使得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納稅人承擔相對公平的稅負,有助于促進市場競爭和資源優化配置。二是應健全直接稅體系。完善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規范經營所得、資本所得、財產所得稅收政策,實行勞動性所得統一征稅。更加公平合理的個人所得稅制,既可以優化收入再分配,也可以增加財政收入。三是應健全地方稅體系。推進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并穩步下劃地方,研究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為地方附加稅,授權地方在一定幅度內確定具體適用稅率。當前,在土地財政逐漸退潮后,地方財政的缺口巨大,單靠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無法解決問題,有必要通過消費稅改革、地方附加稅整合等來實現地方財政長治久安。四是應完善綠色稅制。全面推行水資源費改稅,優化環境保護稅,以及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等促進綠色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通過健全綠色稅制來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五是應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增強稅務執法的規范性和精準性,有必要借助稅收征管法修訂的契機,建立完善涉稅信息共享機制、調整稅收滯納金標準、厘清涉稅行刑銜接程序等,進一步提高征管效率并兼顧公平正義。
完善財政法律體制。聚焦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三方面目標要求,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加快形成穩定的各級政府事權和支出責任與財力相適應的制度。應制定財政基本法,清晰劃分中央和地方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適當加強中央事權、提高中央財政支出比例,中央財政事權原則上通過中央本級安排支出,減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財政事權。不得違規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資金,確需委托地方行使事權的,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安排資金。應優化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稅源,適當擴大地方稅收管理權限,結合稅制改革優化共享稅分享比例。完善產業在國內梯度有序轉移的協作機制,推動轉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規范非稅收入管理,適當下沉部分非稅收入管理權限,由地方結合實際差別化管理。當前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是非稅收入增長較快,因此有必要強化非稅收入法治化建設,例如盡快推出非稅收入基本法。應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清理規范專項轉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提升市縣財力同事權相匹配程度,建立促進高質量發展轉移支付激勵約束機制。同時繼續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優化省以下財力分配,切實加強基層財力保障。
[作者系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