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
研讀剛剛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閱覽有關增值稅立法的新聞報道,我深深感受到我國稅收法治建設的重要進步。
稅收法治的重要進步體現于增值稅的立法層級從暫行條例上升到法律。增值稅是我國的主體稅種,不僅收入占全部稅收收入的近四成,而且幾乎覆蓋經濟活動的全部領域,對于經濟生活影響深遠。增值稅涉稅事項繁多且較為復雜,加之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我國增值稅改革采取漸進方式推進,稅收制度處于不斷的發展變化之中,在這樣的背景下,立法難度較大。本次增值稅立法系統總結了45年來增值稅改革發展的成果,尤其是近年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降低稅率為核心內容的深化增值稅改革和實行大規模留抵退稅政策的改革成果。增值稅法的頒布有利于促進納稅人稅法遵從度的全面提升以及增值稅征收管理的進一步規范,也有助于推動剩余稅種的立法以及稅收征管法的修訂工作。
稅收法治的重要進步體現于實現增值稅稅制要素法定。2015年修訂的立法法明確寫入稅收法定原則,當年人大常委會在審議稅率法定問題時經過幾個回合最終寫入立法法的過程讓人記憶深刻。本次增值稅法按照保持現行稅制框架總體不變和現行稅收負擔水平總體不變的原則,在對現行增值稅制度平移的基礎上,進行了適度調整、優化。增值稅法共6章38條,文字嚴謹準確,就征稅范圍、納稅人、稅率、應納稅額、稅收優惠、征收管理等稅制要素均作出明確規定。
有兩個值得特別關注的地方:一是明確了有關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這一稅制要素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增值稅法第九條則明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未超過五百萬元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大大提高了小規模納稅人標準這一重要稅制要素的穩定性。二是有關對簡易計稅和差額征稅的處理。我國現行增值稅制度中除小規模納稅人之外,存在對部分貨物采取簡易計稅的做法。營改增后,實行簡易計稅的范圍進一步擴大,與此同時還出現了差額征稅的政策。簡易計稅和差額征稅這類不夠規范的處理方式,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增值稅抵扣機制的運行效率。在增值稅法(草案)二審稿中還有簡易計稅、差額征稅規定的相關表述,而據媒體報道,這次審議的增值稅法(草案)三審稿中刪去了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差額計算銷售額的特殊情形,故頒布的增值稅法沒有就此作出特殊規定。
稅收法治的重要進步體現于對增值稅立法授權的嚴格約束。增值稅法只能就增值稅的主要稅制要素和征收管理作出一般性的明確,如何確保法律精準實施,從立法實踐看,需要處理好踐行法治理念與提升管理效率之間的關系,通過行政法規、規章對大量的增值稅涉稅事項作出具體規定,對部分比較重要的涉稅事項,通過授權國務院制定增值稅法實施條例加以明確。增值稅法就在交易憑證上單獨列明增值稅稅額等稅收事項進行了立法授權,對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調整,起征點標準的制定,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扶持重點產業、鼓勵創新創業就業、公益事業捐贈等情形制定增值稅專項優惠政策等較大事項,規定必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通過明確授權立法事項和較為嚴格的程序約束,防止因行政權力的不當使用而突破和動搖稅收法定原則,切實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稅收法治的重要進步還體現于增值稅立法過程的民主立法和嚴格的程序保障。2019年11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起草增值稅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22年12月、2023年8月和2024年12月先后三次對增值稅法草案進行審議,每一次都有重要的修改。同時,增值稅法明確從2026年1月1日起實施,為做好銜接工作預留了較為充分的準備時間。民主立法和嚴格的立法程序確保了增值稅法的科學性,為法律實施奠定了堅實基礎。
(作者系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一級巡視員,法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