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企業稅收服務團隊課題組
住房問題既是民生問題也是發展問題,事關人民安居樂業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近日,我國調整、優化一系列稅收政策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從契稅來看,契稅是購房者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時需要繳納的稅收。對于契稅政策的優化,消費者在購房時有著更為直接的感受。按照之前的政策規定,購買首套房時,當房屋面積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時,優惠稅率為1%;當房屋面積大于90平方米時,優惠稅率為1.5%。購買二套房時,除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統一為3%的稅率外,全國其他地區的稅率根據面積大小而有不同,面積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時,優惠稅率為1%;面積大于90平方米時,優惠稅率為2%。所以在新政實行前,個人購買首套房或二套房時,考慮到契稅的影響,可能會更傾向于購買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戶型。隨著新政將享受1%低稅率優惠的面積標準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可以預計,會有更多的消費者將目光投向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的住房。以購買面積100平方米、總價300萬元的首套房為例,在新政實行前,購房者需按1.5%的稅率繳納契稅4.5萬元。新政實行后,僅需按1%的稅率繳納3萬元。如果是購買二套房,享受到的優惠則更大,這有助于推動市場中該部分存量房的銷售,更好地助力房企去庫存,實現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此外,新政明確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與其他地區統一適用二套房契稅優惠。以在北京購買總價300萬元的二套房為例,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的,契稅從9萬元降至3萬元。可以看出,新政為尤其是一線城市的改善性住房購房者減輕了較大稅收負擔,有效降低住宅交易成本,暢通“買”與“賣”的循環,促進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釋放,對一線城市的房屋銷售額回升起到較大助推作用。
從增值稅來看,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普通住宅認定標準與稅收優惠掛鉤。按之前政策,個人出售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稅;個人出售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需征收差額增值稅,稅率為5%。新政通過取消4地的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標準,與全國其他地區適用統一的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政策,規定只要將購買2年及以上的住房對外銷售,就免征增值稅。以北京為例,之前北京實行的普通住宅標準為小區建筑容積率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144平方米(含)以下且每平方米單價不超過限額。有市場機構估測,在這一標準下,北京近30%的房屋被認定為非普通住宅。在二手房交易市場中,非普通住宅的掛牌單價往往較高,其中一個原因在于這部分房屋的銷售方需繳納增值稅,他們為轉嫁稅負可能提高單價。在近年來的房地產市場調整中,這部分房屋由于價格更高,購房者需求有限,所受沖擊也更大。而隨著新政策實行,該部分房屋交易可以省下一筆增值稅費用,這對增加住宅成交量將有促進作用。
新政對國家稅收的影響,應從多維度去考量。以契稅為例,新政表面上可能會減少契稅收入,但從長期效果來看,隨著政策的落地,房屋交換頻率會增加,更多購房者會選擇更大面積的改善性住房,房屋總交易額升高,可能帶動契稅收入增加。
同時,新政給購房者享受政策優惠留出了一定的時間,對于今年12月1日后個人購買住房申報繳納契稅的,以及12月1日前購買住房但于12月1日后申報繳納契稅的,符合規定的均可按新政執行。
(課題組組長:湖南大學經濟與貿易學院教授 譚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