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財政部各地監管局,有關單位:
為規范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強化相關會計信息披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相關企業會計準則,我們制定了《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財政部
2023年8月1日
相關解讀: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印發《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答記者問
有效級別:全文有效發文日期:2023年8月1日生效日期:2024年1月1日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財政部各地監管局,有關單位:
為規范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強化相關會計信息披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相關企業會計準則,我們制定了《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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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2023年8月1日
相關解讀: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印發《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答記者問
編輯:李星紅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財政部各地監管局,有關單位:
為規范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強化相關會計信息披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相關企業會計準則,我們制定了《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財政部
2023年8月1日
相關解讀: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印發《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答記者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