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燁卿 范吉 車恬婧
本月底,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個稅匯算)即將結束。自今年3月1日以來,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以下簡稱寧波12366熱線)已累計接聽個稅匯算相關咨詢3.6萬余通,其中,三類問題咨詢量熱度高。
本月底,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個稅匯算)即將結束。自今年3月1日以來,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以下簡稱寧波12366熱線)已累計接聽個稅匯算相關咨詢3.6萬余通,其中,三類問題咨詢量熱度高。
圖為國家稅務總局慈溪市稅務局干部輔導納稅人通過個稅App辦理個稅匯算。 房慧 柳婧萌 攝
熱點1:
收到配偶信息存疑提示如何處理?
進入6月,個稅匯算辦理量攀升,納稅人填報信息準確性的咨詢量也同步增多,其中“配偶信息存疑”的系統提示成為熱點問題之一。寧波12366熱線數據顯示,有4600余通電話咨詢涉及配偶信息存疑問題的處理。
在寧波市某企業任職的王先生就遇到了類似問題。他和妻子共同購買了首套住房且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根據政策規定,選擇由王先生按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住房貸款利息,他在個人所得稅App上辦理2024年度個稅匯算時,彈窗提示“配偶信息存疑”,提醒其填報的配偶相關信息需進一步核實。這讓王先生十分疑惑:自己明明結婚后就已經在個人所得稅App新增了家庭成員,怎么還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第二十五條明確,納稅人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包括納稅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贍養人等個人身份信息,以及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的信息。納稅人相關個人身份信息發生變化的,須及時在個人所得稅App調整“家庭成員”信息并在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時同步修正。
以王先生為例,他無法繼續辦理個稅匯算的直接原因,是填報2024年度專項附加扣除時漏填或錯填了配偶信息,導致其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不完整,所以辦理時遇到了彈窗提示。王先生需要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我的—家庭成員”模塊,完善配偶信息后,進入“專項附加扣除”模塊,同步修正2024年度住房貸款利息扣除中配偶有關信息,最終提交申報并申請退稅,成功獲得退稅款項。
可見,納稅人在辦理個稅匯算時,及時響應系統提示、依法修正關鍵信息,是順利完成個稅匯算、保障退稅權益的重要前提。
熱點2:
退休前購買的個人養老金,退休當年如何稅前扣除?
去年底,個人養老金制度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個人養老金稅收優惠政策隨之在全國鋪開,納稅人對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細則的關注度顯著提升。寧波12366熱線發現,納稅人較為關注個人養老金如何扣除的問題。
丁女士是一名學校老師,于2024年1月購買了當年的個人養老金12000元,2024年9月辦理了退休手續。近期,丁女士致電寧波12366熱線咨詢:退休前購買的個人養老金,退休當年如何稅前扣除?退休后領用個人養老金時又該如何繳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范圍實施個人養老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21號,以下簡稱21號公告)第一條明確,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實施個人養老金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在繳費環節,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在投資環節,對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繳納的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也就是說,丁女士在2024年退休前購買的個人養老金,符合政策規定,可以在繳費年度(2024年度)個稅匯算時,按照每年12000元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需要注意的是,在扣除時,丁女士需以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出具的扣除憑證作為扣稅依據。
假設丁女士在享受個人養老金扣除優惠政策前,2024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為4800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20元,應繳納個人所得稅48000×10%-2520=2280(元)。丁女士在2024年1月購買了當年的個人養老金12000元,若選擇年度匯算時扣除,扣除后,丁女士2024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為48000-12000=36000(元),適用稅率為3%,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6000×3%=1080(元)。綜上,丁女士繳納12000元的個人養老金,可以少繳個人所得稅1200元。
據悉,實務中,退休人員大多選擇按月領取個人養老金。假設丁女士退休后選擇按月領取個人養老金,從10月開始每月領取個人養老金1000元。根據21號公告規定,每個月,丁女士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所在商業銀行為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000×3%=30(元)。
熱點3:
合租住房,住房租金具體怎樣扣除?
隨著寧波市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高校應屆畢業生、新就業青年、技能型人才等群體加速集聚,多人合租因成本優勢成為主流選擇,相關咨詢量逐步上升。
近期,寧波市某公司職員小李與同事合租一套公寓,兩人均未在寧波市內購置住房,小李表示自己2024年每月工資1萬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每月1550元,無專項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項目。小李致電寧波12366熱線咨詢:如何才能與室友分別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根據國發〔2018〕41號文件第六章住房租金相關規定,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無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按規定標準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以小李為例,他與合租室友非夫妻關系,若僅室友簽訂整租合同,小李本人未簽合同,則未簽合同者無法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則小李2024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為10000×12-60000-1550×12=4140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20元,2024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為41400×10%-2520=1620(元)。
若小李與室友同時與房東簽訂了明確各自承租房間及租金金額的規范租房合同,則可按寧波(計劃單列市)的扣除標準1500元/月各自申報扣除。此時小李2024年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為10000×12-60000-1550×12-1500×12=23400(元),適用稅率為3%,2024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為23400×3%=702(元)。由此可見,合租雙方依法簽訂規范合同、明確承租責任,就可充分解鎖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紅利,有效降低個稅稅負。
筆者提醒廣大納稅人,在辦理個稅匯算時,務必準確理解和適用稅收政策。納稅人若在操作過程中有任何疑問,可及時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征納互動服務、辦稅服務廳等多種渠道進行咨詢,以便依法依規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準確無誤地完成個稅匯算。
(作者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慈溪市稅務局)
若小李與室友同時與房東簽訂了明確各自承租房間及租金金額的規范租房合同,則可按寧波(計劃單列市)的扣除標準1500元/月各自申報扣除。此時小李2024年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為10000×12-60000-1550×12-1500×12=23400(元),適用稅率為3%,2024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為23400×3%=702(元)。由此可見,合租雙方依法簽訂規范合同、明確承租責任,就可充分解鎖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紅利,有效降低個稅稅負。
筆者提醒廣大納稅人,在辦理個稅匯算時,務必準確理解和適用稅收政策。納稅人若在操作過程中有任何疑問,可及時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征納互動服務、辦稅服務廳等多種渠道進行咨詢,以便依法依規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準確無誤地完成個稅匯算。
(作者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慈溪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