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號:【財會〔2023〕26號】 發文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文號:【財會〔2023〕25號】 發文日期:2023年11月16日
文號:【財會〔2023〕21號】 發文日期:2023年10月25日
文號:【財金〔2023〕89號】 發文日期:2023年10月25日
文號:【財會〔2023〕20號】 發文日期:2023年10月23日
文號:【財會〔2023〕18號】 發文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文號:【中評協〔2023〕20號】 發文日期:2023年10月24日
文號:【財會〔2023〕16號】 發文日期:2023年9月22日
文號:【財教〔2023〕162號】 發文日期:2023年8月30日
文號:【財會〔2023〕14號】 發文日期:2023年9月5日
文號:【中評協〔2023〕14號】 發文日期:2023年8月21日
文號:【財會〔2023〕11號】 發文日期:2023年8月1日
文號:【財庫〔2023〕18號】 發文日期:2023年7月26日
文號:【財建〔2023〕224號】 發文日期:2023年7月21日
文號:【國家統計局令第36號】 發文日期:2023年7月14日
文號:【財金〔2023〕59號】 發文日期:2023年7月7日
文號:【財社〔2023〕64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對原資金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并形成了《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23年6月29日】 發文日期:2023年6月29日
文號:【財會〔2023〕10號】 發文日期: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