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個人所得稅制度下,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收入適用3%-45%超額累進稅率,超過96萬元的部分稅率為45%;經營所得適用5%-35%超額累進稅率,超過50萬元的部分稅率為35%;股息紅利等資本所得適用稅率為20%。對于高收入者,尤其是年收入超過千萬元甚至超過億元的網紅、高管、大股東等超高收入者,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綜合所得收入轉為經營所得或資本所得,稅負將由45%降至35%或20%,如果高收入者再通過成立工作室、個人獨資企業、小微企業等,將收入拆分到多個企業,以成本費用核算不清等為由,申請采用企業收入的某個固定比例(如10%)來核定應稅所得,稅負將由45%降至3.5%。
【例1】假設甲公司為一般納稅人,年收入為2000萬元,費用支出在1000萬元,利潤為1000萬元,現在“稅收洼地”設立個人獨資企業(乙公司),將甲公司利潤中的500萬元轉入乙公司,具體節稅效果比較,如表1所示。
表1 節稅效果對比
不管洼地企業為小規?;蛘咭话慵{稅人,其所承擔的增值稅稅額甲公司都可以用來抵扣,等于是甲公司應該承擔的增值稅部分地轉移到了洼地企業。上例中洼地企業實際負擔的稅額只有個稅的7.28萬元,那么算下來的稅負7.28÷500÷1.03=1.5%,洼地企業相對于甲公司節約稅款為:200-7.28=192.72(萬元),節稅比例高達:192.72÷200=96.36%。
【例2】:假設某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為服務業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A公司),可計算的各項運行成本和費用在200萬元,利潤300萬元?,F在“稅收洼地”成立建筑設計事務所(B公司),并把相同的業務通過B公司來操作,下面來比較兩種方式的節稅效果,如表2所示。
表2 節稅效果對比
通過計算得知B企業的綜合稅負率為:21.84÷500÷1.03=4.24,而A公司的稅負則高達:134.56÷500=26.91%,B企業相對于A公司節約稅款為134.56-21.84=112.72(萬元)。節稅比例高達:112.72÷134.56=83.76%。
【例3】某公司的高管,月收入為15萬元,年收入為180萬元?,F在“稅收洼地”成立商務咨詢中心(個人獨資公司),將個人收入直接轉入個人獨資公司,公司為先前的公司開具增值稅發票。通過兩種方式來比較節稅效果,如表3所示。
表3 節稅效果對比
設立個人獨資公司既能解決公司的發票入賬問題,同時又為員工節約大量個稅負擔。通過以上計算所得可知:綜合稅負為:7.4÷180÷1.03=4%,而個人稅負則高達:62.904÷180=34.95%;公司相對于個人節約稅款為:62.904-7.4=55.504(萬元),節稅比例高達:55.504÷62.904=88.23%。
針對此類問題,審計人員可通過綜合分析高收入者所在企業繳納社保、申報個稅等數據,判斷企業主營業務、社保金額與申報收入、繳納稅額相互之間是否匹配,重點關注申報收入金額較大但納稅金額很小的納稅人,進一步延伸核實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綜合所得轉為經營所得或資本所得,以及違規以核定征收方式納稅,從而偷逃稅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