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東省梅州市稅務部門聯合公安機關依法對梅州市睿誠會計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俊變造國家機關證明文件辦理清稅業務進行處理。
經查,梅州市睿誠會計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俊在接受梅州市某專業合作社委托辦理注銷手續業務時,通過網絡購買修圖服務,對一份真實有效的《清稅證明》進行修改,替換成委托企業的相關信息,未真實代為辦理清稅業務并試圖從中牟利,構成變造國家機關證明文件的違法行為。同時,梅州市睿誠會計服務有限公司還存在隱瞞企業收入情況。目前,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黃某俊處以拘留10日并處罰款。稅務部門對梅州市睿誠會計服務有限公司隱瞞收入的行為,依法追繳稅款并加收滯納金,同時依據《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規定,對梅州市睿誠會計服務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黃某俊采取納入涉稅服務失信名錄等措施。
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應自覺增強誠信服務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知法守法意識,不僅要依法依規執業,更要守法合規經營,以專業優質的服務樹立行業良好形象。稅務部門將持續優化對涉稅專業服務機構的服務措施,常態化開展規范管理工作,并嚴肅查處涉稅中介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嚴肅查處稅務干部與不法分子內外勾結、通同作弊騙取稅款等違法違紀行為,促進涉稅中介行業健康發展,維護國家經濟秩序和稅收安全,保障國家稅收利益和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