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深圳、嘉興、蘇州等地稅務部門公布了3起騙享稅費優惠的違法案件。涉案企業分別采取虛開增值稅發票、虛構研發項目、虛列材料消耗支出等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惡意騙享稅費優惠,最終都被依法查處。
業界專家提醒廣大經營主體,享受稅費優惠要合法合規,切勿心存僥幸,更不可突破守法底線。應牢固樹立依法誠信納稅理念,走穩走好合規經營道路。
費盡心機騙享優惠難逃恢恢法網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實施了包括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等在內的一系列稅費優惠政策,有力扶持了經營主體發展,激發其創新活力,推動產業轉型升級與經濟高質量發展。
“為支持科技創新和制造業發展,研發費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且對集成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進一步提高到120%。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還可以享受多項稅費優惠政策,包括‘六稅兩費’減免以及減按25%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等。這些惠企利民的政策是給廣大經營主體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成為助力經營主體爬坡過坎、穩健前行的堅實后盾,更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南京財經大學財政與稅務學院教授程瑤表示。
這些凝聚著政策溫度的紅利本是激發市場活力的“助推器”,卻也是部分不法企業覬覦的“唐僧肉”。從稅務部門本次曝光的3起案件看,不法分子在騙取稅收優惠方面可謂“煞費苦心”:有的通過“偷梁換柱”將生產工藝流程進行簡單改變從而虛構研發項目企圖蒙混過關,有的在沒有真實業務交易情況下虛開增值稅發票在稅前進行違規列支以騙取享受優惠資格,還有的通過在研發費用中虛列了8000余萬元的材料支出謊稱“正常損耗”等,這些騙享政策紅利的行為,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破壞了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
程瑤指出,部分經營主體在利益驅動下,突破法治底線,違規享受稅收優惠,這種違背政策初衷的投機做法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偷稅行為。對此類違法行為的嚴厲打擊和曝光,體現了稅務部門堅決打擊騙享稅收優惠的明確態度和維護法治公平稅收營商環境的堅定決心。
僅為一時之利騙享稅收優惠得不償失
專家認為,看似短期“省下”的稅款,實則換來的是法律追責、經濟損失、信用受損的多重代價,相較合法經營所能享受的政策紅利與長遠發展機遇,這種“飲鴆止渴”的行為注定得不償失。
“稅收優惠作為國家調控經濟的有力杠桿,是政策紅利,而非投機漏洞。經營主體若貪圖小利觸碰紅線,終將付出法律、經濟層面的更高代價,并對自己正常生產經營造成負面影響。唯有合規經營、正確享受,才能讓政策紅利真正轉化為發展動力。”浙江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付文林指出,對于經營主體來說,通過騙享稅收優惠雖然能短期獲利,卻難抵長期損失。一旦被立案處罰,企業需補繳稅款、滯納金及罰款,成本會遠超當初自認為“節省”的金額。以此次曝光的力軟信息技術(蘇州)有限公司為例,企業企圖少繳78.27萬元的企業所得稅,最后卻換來了177.57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偷雞不成反蝕把米,得不償失。
“隨著我國納稅信用體系的健全完善以及納稅信用管理水平的持續提升,依法誠信納稅對于經營主體變得日益重要。騙享稅收優惠政策不僅可能直接違反稅收法律,更會對企業的納稅信用產生深遠負面影響,甚至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循環。”深圳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陳志剛認為。
陳志剛指出,當前納稅信用評級已成為企業融資、招投標、政府采購的重要標準。不少違法違規的經營主體會面臨納稅信用降級,隨之而來的是發票嚴控、融資受限、合作方質疑等多重困境。除了受到法律的嚴懲,信用破產的代價,遠非短期稅收利益可比。
合規享受稅收優惠才是行穩致遠之道
“誠信納稅是企業的金字招牌。真正有遠見的企業,應當將精力放在提升核心競爭力上,而非投機取巧。通過合規享受稅收優惠,企業不僅能獲得政策支持,更能樹立良好的市場形象,贏得投資者和消費者的信任。這種良性發展模式,才是企業基業長青的根本保證,也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付文林指出。
“構建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有賴于經營主體的共同努力,誠信納稅、合規經營既是經營主體保障自身長遠發展的‘護身符’,也是形成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的理念和基石。”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副院長、教授李旭紅指出。
在她看來,經營主體應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規范內部管理制度,以誠信為根基構建與合作伙伴、消費者的信任關系。只有恪守法治底線,合法合規享受稅收優惠,將合規意識融入企業運營的每一個環節,才能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