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遠 羅飛 吳家豪
在全球經濟深度融合發展的時代背景下,多國稅務部門都在強化稅務合規要求,盡力實現稅收法治與公平。部分國家及國際組織密集出臺或修訂的稅收法規與征管措施,清晰勾勒出稅收透明化、數字化、協同化的全球演進軌跡。對于納稅人而言,應及時掌握稅務管理要求,做好合規經營。
國際稅收合規監管日漸加強
近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稅收征管論壇對跨國企業國際稅收遵從保障項目(ICAP)申報規則作出五項重要調整:新增標準化模板、取消國別報告自我評估、明確跨境交易需要披露的信息、強化報送附屬文檔要求、稅務戰略披露。這些技術性調整看似細微,實則傳遞出國際稅收監管從松散合作向制度化協同轉變的強烈信號。
國際稅收遵從保障項目是一項跨國企業自愿參加的合規風險評估和保證計劃,旨在促進跨國公司集團與其開展活動的司法管轄區稅務部門之間的信息公開和多邊合作。該項目在保持自愿參與屬性的同時,已實質構建起新型市場準入門檻,且明確了幾個關鍵問題:即使最終母公司所在國未參與國際稅收遵從保障項目,跨國集團仍可就具體跨境交易事項向最終母公司所在國稅務部門申請風險評估,從而顯著擴大了項目覆蓋面;允許跨國集團聯系其他參與國稅務部門代為評估;若已參加評估的跨國集團又發生了其他跨境交易,跨國集團可再次申請評估。這些調整共同作用,使得國際稅收遵從保障項目的風險評估標準逐漸成為跨國企業稅務合規的“軟性標準”。例如,歐盟委員會在2026年預算法案中明確規定,若企業未通過國際稅收遵從保障項目評估,則稅務部門將對其實行懲罰措施,即將本來可適用增值稅零預扣比例的交易按15%的比例預扣增值稅。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最新發布的《國際稅收和轉讓定價調查》顯示,41%的受訪企業認為國際稅收遵從保障項目“非常有用”。
新西蘭稅務局發布了跨國公司稅務合規性重點文件,該文件強調企業從“形式合規”向“實質合規”的轉變,要求稅務策略必須與商業實質深度契合。圖為新西蘭奧克蘭市的中央商務區。
另外,2024年10月,新西蘭稅務局發布了跨國公司稅務合規性重點文件。該文件提供了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及轉讓定價的風險指標,并就跨國公司應特別關注的稅務事項提供了指南。文件認定了規避常設機構認定、混合錯配安排等傳統避稅手段,又指出債務工具定價異常、供應鏈重組等新涉稅風險,并將“激進稅收籌劃下的非商業安排”單獨列出,這表明稅務部門不再僅關注交易形式的合法性,而是更加重視商業實質與經濟現實的匹配度。這種從“形式合規”向“實質合規”的轉變,要求企業的稅務策略必須與商業實質深度契合,要求納稅人留存備查相關資料,將“留痕管理”理念融入現代稅收監管體系。
國際稅收監管的另一個顯著趨勢是合規要求的“數字化遷移”。2024年9月,肯尼亞稅務局發布針對個人和實體的稅務識別號(PIN)注冊合規指南,規定從商業活動到開立銀行賬戶,再到出售土地,幾乎所有經濟行為都需要關聯稅務識別號,這種“一碼通”設計極大提升了稅務部門的實時監控能力。巴西則更進一步,該國于2024年6月公布一項暫行措施,其中對享受稅收優惠、豁免等稅收利益的企業引入新的報告要求及處罰規定,如要求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必須提交電子聲明,否則將面臨最高達到所享優惠金額30%的罰款。這種“優惠與責任對等”的設計,使得稅收優惠從“權利”轉變為需要企業積極管理的“義務”。
加速適應數字時代的稅收立法
在立法創新層面,一些國家呈現反避稅工具創新與征管數字化轉型的雙重特征。2024年10月,智利頒布的《稅收義務履行法》值得關注。該法將觸發一般反避稅規則調查的應稅稅基門檻下調至73000美元,并將退稅申請納入審查觸發條件,顯著擴大監管覆蓋范圍。這意味著即使交易金額不大,但只要具有明顯避稅特征,就可能被稅務部門審查。更關鍵的是,法律授權稅務部門在一般反避稅規則與特殊反避稅規則之間自由選擇適用。根據當地媒體的評論,這種“雙軌并行”的設計極大增強了執法靈活性,使企業難以通過技術性合規規避審查。此外,該國稅務部門還建立集團統一聯絡人制度和跨轄區聯合審計機制,徹底封堵跨國公司利用轄區間信息不對稱避稅的漏洞。這套“組合拳”凸顯了發展中國家在稅收治理領域的創新智慧。
希臘與土耳其則通過立法推動征管數字化轉型,并取得突破性進展。2024年4月,希臘通過的稅收程序法——第5104/2024號,規定稅務部門的行政通知和文書主要采用電子形式送達,文書發送至納稅人賬戶或郵箱滿10日即視為合法送達,實現“數據跑路”替代“人工跑腿”。土耳其緊隨其后,于2024年8月發布第7524號法令,對“公允價值”認定標準優先級進行更新:明確“公允價值”以證券市場、外匯市場或商業交易所上市資產的平均交易價值為準,當這些數據不可得或存在操縱嫌疑時則采用成本法,這種層級化的估值標準為數字資產等新型財產的稅務處理提供了確定性。
南非稅務局構建了“駕駛艙”指揮中心,通過四層架構實現稅收征管智能化轉型:底層整合納稅人的電子發票、銀行流水、物流信息等12類數據源;中層部署自然語言處理和關聯圖譜技術(自然語言處理技術是指自動解析納稅人提交的報告、郵件、合同等文本的技術,可快速標記稅收風險點。關聯圖譜技術是指將企業、個人、銀行賬戶等實體間的資金流、股權控制、交易記錄可視化的技術,可幫助稅務部門理清關聯交易信息);決策層建立風險評分模型與動態預警閾值;執行層開發移動端稽查輔助應用程序。該系統在2024年增值稅專項治理中,成功識別虛假交易12.8萬筆,追繳稅款23億蘭特(1元人民幣約合2.5945南非蘭特)。
平衡執法剛性與納稅人權益
在優化稅收爭議解決機制方面,一些國家從多維度平衡考量,積極探索兼顧執法剛性與納稅人權益的解決方案。
2024年10月,英國皇家稅務海關總署發布的爭議處理指南,構建起“申訴—協商—復議/訴訟”的階梯式糾紛化解機制。首先要求納稅人完成申報繳稅前置程序,其次建立30日內申請獨立復議的內部糾錯渠道,最后保留行政訴訟的終極救濟權利。這種“先合規后爭議”的設計,既維護了稅收征管的時效性,又保障了納稅人的合法權利。
2025年2月,埃及發布的《統一稅收程序法(修正案)》更具創新性。該法案通過精細化的和解機制為稅收爭議提供靈活出口。法案創設了訴訟前、判決前和定罪后三個階段的不同和解條件:判決前和解金設定為法定罰款的1.5倍,判決后升至3倍,定罪后則高達4倍。這種遞進式設計形成強烈的時間激勵機制,推動納稅人盡早解決爭議。針對代扣稅違規的和解條件(按少繳金額12.5%支付和解金)相對溫和,體現了對源泉扣繳這一重要稅收保障機制的特別保護。
2025年1月,美國財政部聯合美國國內收入局發布《涉稅爭議處理條例》最終實施細則,通過制度創新推動爭議解決:將慈善機構資質認定、免稅債券發行等稅收優惠資格納入“涉稅爭議”法定范疇,將大量原本屬于行政裁量的事項司法化,提高了政策執行的統一性;明確聯邦法院裁決為不可復審的最終裁定,堵塞納稅人通過選擇法院規避不利裁決的制度漏洞;嚴格限定“新證據”范圍(明確新證據僅指法院初審階段未提交的額外涉稅法律事實,排除司法觀點更新或判例變動等法理演進因素),既防止納稅人濫用程序拖延履行義務,又倒逼企業在爭議初期完整舉證。
在正向激勵機制建設方面,古巴和匈牙利的實踐頗具啟示意義。2024年1月,古巴稅務總局發布公告,實施“合規折扣”政策:對提前完成電子申報并繳稅的自然人,給予最高8%的稅款減免(提前申報5%+電子支付3%)。這項政策巧妙運用了行為經濟學原理,將稅法遵從轉化為可量化的經濟收益。2024年12月,匈牙利國家稅務與海關總局更新的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登記表填報指南,特別規定若集團成員能證明已采取合理措施履行稅務合規義務,則豁免2026年前年度的追溯調整,為積極合規的企業提供必要的法律確定性。
南非稅務局建立的“合規星級評定體系”,將企業分為鉆石、白金、黃金、白銀四個等級,對應不同的監管強度和服務優先級。A級企業年均接受檢查次數減少64%,爭議解決時效提升58%。
印度稅務局開發的“爭議快速通道”系統,運用區塊鏈技術固化爭議處理流程,確保處理過程可追溯、結果可驗證。系統上線后,簡易爭議解決周期從90天壓縮至21天,納稅人滿意度從約30%提升至82%。
未來,隨著稅收透明化與數字化的持續推進,企業唯有將合規能力建設置于戰略高度,才能在全球稅收治理變革中贏得主動權,將合規成本轉化為不可替代的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