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士勇 通訊員 李建立
日前,根據稅務部門提醒,河北駿業纖維有限公司對企業的充電樁充電業務進行自查,及時補繳稅款及滯納金5.6萬元。“我們已經對充電樁耗用電費單獨核算,為員工和客戶免費提供的充電業務,在財務上會及時將進項稅額轉出,從而有效防范違規抵扣的風險。”河北駿業纖維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郭玲說。
隨著新能源汽車的普及,城市里的充電站(點)越來越多。從今年4月開始,國家稅務總局臨城縣稅務局把其納入“新興領域”,逐步理順和規范行業稅收監管。目前,該局已督促10家企業辦理稅務信息補錄和稅費種認定,全縣18戶從事充電站(點)業務的納稅人全部納入監管。
全面摸清底數,明確稅收監管重點
規范監管的基礎是摸清底數。臨城縣稅務局利用高德地圖、“特來電”等手機App查詢定位全縣充電站(點),結合稅源管理分局的實地走訪,摸清全縣經營性充電站(點)底數,掌握其分布、數量、具體地址等情況。
“摸底調查中,我們發現充電站(點)在運行方式、結算方式和財務核算等方面有著自身特點,不能簡單搬用加油站管理的經驗。”臨城縣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立強表示。“目前臨城縣域內經營性充電站(點)主要有四種運營模式。”臨城縣稅務局稅政一股負責人劉曉波介紹,一是專營,一些經營者看準商機,把原加油站整體改造成充電站(點),專門提供充電業務及相關服務;二是兼營,一些加油站在站內專門場地附設充電裝置提供充電業務;三是自助經營,社會投資者在毗鄰居民居住區、專用停車場、公園等公共場所選址,安裝新能源充電樁,客戶自助充值、自助充電;四是加盟連鎖,企業加盟“特來電”“快電”“星星”等品牌運營商布局充電站(點)。目前全縣18家充電站(點)中有11家為品牌運營商加盟連鎖模式。
由于連鎖經營一般為總機構集中核算,存在監管權屬不清的情況,容易形成監管盲區,且此類經營模式加盟商一般只掙提成或返還,并不直接參與核算,具有較強隱蔽性,因此,該局將品牌運營商連鎖經營模式企業作為監管重點。
稅務電力互通,確定主管稅務機關
在摸底調查中,臨城縣稅務局干部了解到,經營性充電站(點)須在電力部門備案,并且按照“一戶一表”要求,安裝單獨電表獨立核算電價。稅務部門如果掌握了備案情況,就等于拿到了充電站(點)的“身份證”。
該局第一時間與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臨城縣供電分公司溝通,掌握了經營性新能源充電站(點)備案信息,并加強與發改、安監等部門的數據交換,及時掌握新能源充電站(點)登記、變更、經營者身份等信息,督促企業及時辦理信息補錄和稅費種認定,及時為其建立監管戶籍清冊,納入屬地監管。
“通過調研,我們發現在品牌運營商加盟連鎖模式下,消費者會直接將錢款打到品牌運營商賬戶,品牌運營商會根據耗電量給加盟商返還手續費。因此,應該將監管的重點放在品牌運營商身上。”臨城縣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趙彥輝告訴記者。
針對邢臺順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邢臺宗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主要品牌運營商,臨城縣稅務局與其注冊地稅務機關對接,理清監管權屬,明確品牌運營商通過加盟商渠道獲得的收入應如實申報納稅,在臨城縣有固定經營場所的,應及時辦理信息補錄和稅費種認定,并在本地進行申報。
從耗電量入手,掌握企業經營情況
耗電量是反映充電站(點)經營情況的關鍵指標。通過調研,臨城縣稅務局干部了解到,品牌運營商按實際耗電量以每度電0.03元的價格返還加盟商手續費,該局通過充電站(點)獲得耗電量情況,既可以計算加盟商的應納稅收入,也可以佐證品牌運營商的納稅申報數據。臨城縣稅務局據此探索“以電測稅”監管機制,通過與電力部門信息共享,實時查詢充電站(點)電表讀數情況,及時獲取充電站(點)耗電數據、峰谷商業電價等信息,核實企業申報業務量與銷售額。
此外,對公交客運有限公司為本企業運營的汽車充電,環境衛生服務公司為垃圾車、灑水車充電,企業裝設充電樁為企業自有車輛、內部員工和客戶汽車免費充電等業務,該局輔導企業對該充電耗用電費單獨核算,在申報時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對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邢臺臨城石油分公司等在站內開辟專門場地,附設充電裝置提供充電業務的企業,稅務部門引導其對加油業務和充電業務分別核算,分別計算進銷項稅額,規避稅收風險。
據了解,該做法目前已在邢臺全市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