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鈺
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稅務總局等九部門公布《關于推進高效辦成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一件事”加大培育幫扶力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優化“個轉企”辦理流程,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做大做強。
《指導意見》明確,降低“個轉企”轉換成本,實現接續辦理涉企事項,加強涉稅信息共享,延續有關行政許可,強化部門協同。個體工商戶依法在稅務部門完成清稅后,由稅務部門向登記機關推送清稅信息,登記機關依托注銷服務平臺,在辦理個體工商戶轉企變更或者注銷登記前進行在線查驗,個體工商戶無需提交紙質清稅證明材料。對查驗未通過的,登記機關及時告知個體工商戶前往稅務部門處理。在完成企業變更(設立)登記后,登記機關向稅務部門推送登記數據,稅務部門依法辦理企業稅(費)種認定、發票領用等企業開辦涉稅事項。
根據《指導意見》,個體工商戶申請直接變更轉型為企業的,可以在申請變更登記時,同步辦理稅務、公章刻制、社會保險登記、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基本賬戶開立變更等事項,鼓勵提供預檢服務,加強信息共享、便利企業辦事。
《指導意見》要求,加大“個轉企”培育幫扶力度。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過程中,個體工商戶將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至原經營者個人名下,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稅務部門要優化納稅服務,強化轉型后企業財務人員培訓輔導。轉型后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等稅費優惠政策條件的,按規定享受相關稅費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