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國家稅務總局池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稅收大數據及相關線索,依法查處了東至縣榮峰再生資源回收站暨盛榮峰偷稅案件。
經查,盛榮峰借用他人身份證設立85家回收站,通過將本該是榮峰再生資源回收站的經營收入拆分至85家回收站,進行虛假納稅申報,違規享受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少繳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稅費215.84萬元。國家稅務總局池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規定,依法對東至縣榮峰再生資源回收站及盛榮峰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339.74萬元。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罰款均已追繳入庫,稅務部門已將盛榮峰及85家再生資源回收站涉嫌虛開發票有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
國家稅務總局池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拆分經營、隱匿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騙享小規模納稅人稅費優惠,屬于稅收征管法規定的偷稅行為。稅務部門不折不扣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在持續優化稅費服務的同時,依法嚴肅查處各類偷逃稅行為,堅決維護公平公正的經濟稅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