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湘
在古埃及這個古老而神秘的國度,尼羅河宛如一條生命之脈,滋養著這片土地上的人民,也孕育出了古埃及獨有的稅收體系。當時,農業稅收是古埃及稅收的重要來源,而古埃及農業生產的多少全部仰賴于一條河,那就是尼羅河。以尼羅河為根基的稅收體系,不僅是古埃及文明的經濟支柱,也是其社會結構與國家治理的核心紐帶。它見證了古埃及從興盛到衰落的全過程,也為后世留下了寶貴的歷史經驗和啟示。
尼羅河被稱為埃及的母親河。圖為一艘小帆船在埃及南部城市阿斯旺沿尼羅河航行。
開創“水文定量法”
公元前3000年左右,尼羅河畔的古埃及人已經建立起了自己的文明。尼羅河定期泛濫為這片土地帶來了肥沃的淤泥,使得這片土地成為農業生產的天堂。古埃及人依靠尼羅河三角洲肥沃的土壤,種植小麥、大麥等農作物,農業成為國家的經濟支柱。
在古埃及人的心目中,尼羅河被視為“哈皮神(尼羅河流域古老的神祇)”的化身,每年的泛濫是神明在對土地“征稅”。河水退去后留下的肥沃淤泥是神的饋贈,而農民則需要用部分收成“回饋”神在人間的代理人——法老。這種觀念為稅收的合法性提供了精神根基。法老被視為“神的化身”,掌握著國家的一切權力,包括收稅權。為此,法老任命了專門的稅收官負責管理和收集賦稅。這些稅收官的職責至關重要,他們需要準確評估農作物的產量,以便合理征收賦稅。
公元前2686年—公元前2181年,古埃及王國時期早期稅制逐漸萌芽。據《帕勒摩石碑》記載,第五王朝的法老通過丈量尼羅河水位來確定全國的稅收總額,開創了“水文定量法”。古埃及祭司在象島、孟菲斯等地設置石階標尺,精確記錄洪水高度,水位數據被記錄在莎草紙(用當時盛產于尼羅河三角洲的紙莎草莖制成)上并傳遞至底比斯(古埃及中王國時期和新王國時期的首都,是古埃及宗教與政治的中心,也是法老的居所),成為稅收預算的核心依據。法老通過“白屋”(財政部門)建立了實物稅體系,以小麥、大麥、亞麻等農產品為主,稅率約為收成的10%—20%。
尼羅河水位標記著稅收與農業生產的聯系
為精準預測農業收成并調整稅率,古埃及人發明了一種獨特的裝置——尼羅河水位計。尼羅河水位計一般建在神廟附近,由一組臺階通向地下的深井,井壁上刻有測量水位的刻度。通過測量尼羅河的水位,古埃及人可以預測當年的農業收成,進而確定稅收的額度。當水位過高或過低時,法老會根據實際情況減免稅收,以減輕農民的負擔。這種根據自然條件和農業收成來調整稅收的方式,不僅保障了國家的財政收入,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農民免受自然災害的過度影響,體現了古埃及稅收制度的靈活性。
公元前1550年—公元前1070年,新王國時期的政府將河畔土地按肥力分為三類,建立起“黑土地”分級征稅體系,即王室土地(稅率30%)、神廟土地(稅率15%—20%)、私有土地(稅率10%)。第十八王朝圖特摩斯三世時期,中央設立土地普查院,每兩年開展全國土地丈量,繪制《土地清冊》作為征稅憑證。這種稅收制度高度依賴中央集權的管理,法老被視為“土地之主”,所有土地名義上歸其所有,農民需繳納實物稅。稅收的征收與分配由官僚體系執行,糧食儲存在國家糧倉中,用于支付建造金字塔的工人薪資或賑濟災民。這種制度不僅保障了國家的財政收入,也在一定程度上維持了社會的穩定。
古埃及的稅收主要以實物形式繳納,其中谷物是最主要的稅收形式。除了谷物,牲畜也是重要的稅收形式之一。除實物稅外,成年男性每年需服40天“赫姆提”勞役。據《維勒布爾紙草》記載,寡婦、殘疾者可免役,孕婦勞役可延至產后,體現了早期社會保障理念。
此外,古埃及還對進出口貿易、手工業生產等征收各種稅。征收來的賦稅被集中到國家的糧倉和國庫,用于支持法老和官員們的開銷、維持軍隊的運轉、修建公共工程等。金字塔等宏偉建筑的建造,離不開稅收提供的資金和物資支持。這些建筑不僅是古埃及文明的象征,也體現了稅收在國家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例如,新王國時期的工匠村(參加修建國王陵墓而被國王招募雇傭的工人及其家族的居民點)工人月薪以小麥和大麥支付,標準化的糧食單位“袋”(khar)和“德本”(deben)成為價值單位,此后甚至用于國際貿易中的黃金計價。
公元前305年—公元前30年,托勒密二世推行壟斷稅制,將油料、紡織品等36種商品納入國家專賣,強制農民以固定價格售糧給王室糧倉。貨幣稅占比從10%激增至45%,導致民間出現“毀田避稅”現象。公元前245年頒布的《稅收敕令》規定:欠稅者本人及妻兒皆可被賣為奴。據紙莎草文獻《芝諾檔案》記載,農夫帕內弗因欠稅2德拉克馬,被迫抵押妻子的金耳環。公元前206年—公元前186年,底比斯地區因此爆發“稅民暴動”,起義者焚燒稅冊、刺殺稅吏,迫使政府暫緩征稅。
“環境關聯稅制”值得當代借鑒
古埃及的稅收體系歷經3000年演變,從敬神而征的自然饋贈,異化為希臘時期的斂財工具,最終隨著羅馬帝國的入侵而消亡。它讓我們認識到,稅收制度的制定應該充分考慮國家的經濟狀況、社會結構和人民的承受能力,確保稅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時,稅收的征收和管理也需要有嚴格的制度和監督機制。
古埃及首創的“環境關聯稅制”,將稅收與水文周期綁定,避免過度征收。現代生態稅制研究者認為,這種自然緩沖機制值得氣候變遷加劇的當代借鑒。尼羅河水位測量、土地清冊編制等技術經羅馬人改造,成為歐洲中世紀“末日審判書”(為了解王田及封臣的地產情況,英王威廉一世于1086年下令進行全國土地調查,情況匯編被稱為“末日審判書”)的原型。現代衛星遙感測產技術亦可追溯至此。
古埃及稅收體系的核心智慧——將稅收與生態規律、社會倫理相融合,至今仍在警示后人:稅收不僅是財富分配手段,更是文明存續的調節器。正如希羅多德所言:“埃及是尼羅河的贈禮。”而古埃及稅收體系則在這份贈禮背后,展示出了人類與自然、統治者與被統治者永恒的博弈。